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领导班子成员约法三章
2018年3月28日
为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同意,特制定领导班子成员约法三章。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诚担当,以上率下,始终做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的表率及学校事业发展的领头雁。
二、确保精力投入。强化管理第一职业理念,确保将个人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从事个人学术活动和与学校发展无关的社会活动。指导研究生一般利用业余时间,指导研究生数不超过本学科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平均数,其中在学博士生不超过本学科导师指导的平均数,跨校指导数计入其总数,指导研究生情况要在校内公示。党委书记和校长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党委常委会批准。社会兼职、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因公出国(境)情况要在校内公示。
三、不与民争利。在学术资源配置、选人用人、荣誉获取等方面做到公平公正,不与普通干部教师员工争资源。不利用权力插手人事安排、招生就业、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工作。不为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个人利益。不在分管部门和下属单位违规领取津贴补贴。不利用职权为自己跑课题。
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要及时按规定请示报告。自觉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出差前要互相告知,一般不同时出差。党政副职出差需经党委书记或校长批准,并向党政办备案,不能先出行后请假。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跑风漏气。
五、自觉协同配合。服从党委决策和校长指挥,分管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同向同行。坚决落实会议形成的决策和决定事项,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推诿扯皮。工作中遇到关联事项时要主动沟通协调,及时交换意见。
六、严管部门和干部。严格管理和要求分管部门及干部,激发中层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分管部门和干部存在的问题不迁就不护短,敢于批评和纠正,坚决防止怠政懒政。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对分管部门(单位)发生的问题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七、作风深入务实。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经常同干部教师沟通交流。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带头勤俭节约,从严从俭进行公务活动,严格执行职务消费的范围标准。
八、坚持碰头会制度。一般情况下每周一上午全体班子成员召开碰头会议,党委书记和校长每周也要定期碰头。
九、本约法三章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