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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名校誉管理办法
时间:2025-11-24 14:29:30来源:党政办公室点击:

11月13日,学校印发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名校誉管理办法》,下面就本办法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问:本办法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学校的校名、校徽等名称和标志不仅是身份标识,更承载着学术声誉与社会公信力。随着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现有校名校誉管理相关制度文件难以匹配当前工作需求。

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学校校名校誉管理,健全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规范校名校誉的管理使用,结合学校发展实际,修订了本办法。


问:本办法所称“校名校誉”的内涵是什么?

答:学校所具有足以使社会公众认为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有关联的校名、校徽、注册商标等相关标识及以学校名誉、声誉为核心预期能够为学校产生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非货币性资产。


问:本办法所称“校名校誉”的外延是什么?

答:(一)学校及学校各单位的中文外文校名、名称(包含现用名、曾用名、简称、别称、缩写)及图像图形标识等;(二)学校校徽、主要标志物与建筑、有声望的重点单位或人物名称及图像图形标识等;(三)学校及学校各单位域名;(四)学校校庆名称(包含简称、别称、缩写)及图像图形标识等;(五)学校注册的各类商标;(六)学校的名誉、声誉等。


问:学校各单位在校名校誉的管理中应履行哪些职责?

答:学校法务办公室是校名校誉的管理单位。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业务范围内校名校誉使用的前期论证、台账登记和管理监督,落实审核和监管责任。

学校举办或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法自主管理本单位相关标识事务,并接受学校监督和管理。


问:申请使用校名校誉的原则是什么?

答:未经学校审批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校名校誉。对外许可使用学校校名校誉,应在履行审核程序后,按照学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集体研究。


问:申请使用校名校誉的流程是什么?

答:(一)申请人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名校誉使用申请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名校誉使用承诺函》;(二)申请单位负责人初步审查并签署意见;(三)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提交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四)法务办公室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五)按照学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提交上会集体研究。


问:使用校名校誉无需审批的情形有哪些?

答:(一)学校各单位、师生、校友为标明工作、学习单位信息如实使用校名、校徽、注册商标等相关标识的;(二)学校各单位、师生、校友在校内外举办的非商业性活动中规范使用校名、校徽、注册商标等相关标识的;(三)其他已获授权许可的情形。


问:使用校名校誉的“七不得”和“一严禁”是什么?

答:七个“不得”:(一)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二)不得用于宗教领域;(三)不得与学校章程相冲突;(四)不得在烟草、酒类等可能影响学校声誉的领域使用校名校誉;(五)不得将使用权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六)学校举办或参与企业名称中含有校名、校徽、注册商标等相关标识的,企业改制后与学校再无关联的,不得再继续使用;(七)原则上不得约定永久使用权。

一个“严禁”:严禁用于违法活动。


问:如何对校名校誉的使用进行监督?

答:一是申请人所在单位、业务归口管理单位、法务办在全流程都要履行监督责任。二是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监督学校校名校誉的使用情况,并明确了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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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名校誉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11-24 14:29:30来源:党政办公室点击:我要评论:

11月13日,学校印发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名校誉管理办法》,下面就本办法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问:本办法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学校的校名、校徽等名称和标志不仅是身份标识,更承载着学术声誉与社会公信力。随着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现有校名校誉管理相关制度文件难以匹配当前工作需求。

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学校校名校誉管理,健全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规范校名校誉的管理使用,结合学校发展实际,修订了本办法。


问:本办法所称“校名校誉”的内涵是什么?

答:学校所具有足以使社会公众认为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有关联的校名、校徽、注册商标等相关标识及以学校名誉、声誉为核心预期能够为学校产生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非货币性资产。


问:本办法所称“校名校誉”的外延是什么?

答:(一)学校及学校各单位的中文外文校名、名称(包含现用名、曾用名、简称、别称、缩写)及图像图形标识等;(二)学校校徽、主要标志物与建筑、有声望的重点单位或人物名称及图像图形标识等;(三)学校及学校各单位域名;(四)学校校庆名称(包含简称、别称、缩写)及图像图形标识等;(五)学校注册的各类商标;(六)学校的名誉、声誉等。


问:学校各单位在校名校誉的管理中应履行哪些职责?

答:学校法务办公室是校名校誉的管理单位。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业务范围内校名校誉使用的前期论证、台账登记和管理监督,落实审核和监管责任。

学校举办或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法自主管理本单位相关标识事务,并接受学校监督和管理。


问:申请使用校名校誉的原则是什么?

答:未经学校审批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校名校誉。对外许可使用学校校名校誉,应在履行审核程序后,按照学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集体研究。


问:申请使用校名校誉的流程是什么?

答:(一)申请人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名校誉使用申请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名校誉使用承诺函》;(二)申请单位负责人初步审查并签署意见;(三)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提交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四)法务办公室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五)按照学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提交上会集体研究。


问:使用校名校誉无需审批的情形有哪些?

答:(一)学校各单位、师生、校友为标明工作、学习单位信息如实使用校名、校徽、注册商标等相关标识的;(二)学校各单位、师生、校友在校内外举办的非商业性活动中规范使用校名、校徽、注册商标等相关标识的;(三)其他已获授权许可的情形。


问:使用校名校誉的“七不得”和“一严禁”是什么?

答:七个“不得”:(一)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二)不得用于宗教领域;(三)不得与学校章程相冲突;(四)不得在烟草、酒类等可能影响学校声誉的领域使用校名校誉;(五)不得将使用权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六)学校举办或参与企业名称中含有校名、校徽、注册商标等相关标识的,企业改制后与学校再无关联的,不得再继续使用;(七)原则上不得约定永久使用权。

一个“严禁”:严禁用于违法活动。


问:如何对校名校誉的使用进行监督?

答:一是申请人所在单位、业务归口管理单位、法务办在全流程都要履行监督责任。二是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监督学校校名校誉的使用情况,并明确了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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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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