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7日讯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国务院任命刘佩智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男,汉族,1953年10月生,甘肃榆中人,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副部长级)。
1969.091974.09,电子工业部781厂总装车间工人;
1974.091977.10,西北电讯工程学院(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雷达专业学习;
1977.101984.01,电子工业部781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84.011987.07,甘肃省电子工业公司工会干事,团委副书记、书记,共青团甘肃省委常委;
1987.071988.02,甘肃电视机厂副厂长;
1988.021990.09,甘肃电视机厂党委书记、厂长;
1990.091996.02,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副局长(其间:1993.09—1994.01参加中央党校学习);
1996.021996.08,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常务副局长(正司级);
1996.081998.08,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常务副局长兼商标注册中心主任(1996.09—1999.01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习);
1998.082001.09,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其间:1999.09—2000.01在中央党校学习);
2001.092004.02,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局长;
2004.022004.10,成都市委副书记(挂职);
2004.102004.12,成都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挂职);
2004.122006.02,成都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第一副校(院)长(挂职);
2006.022007.04,成都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第一副校(院)长。
2007.042008.01,成都市政协党组书记、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8.012009.01,成都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09.012010.08,成都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四川省政协常委。
2010.082013.04,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部长级)。
2013.0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特邀),四川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成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第十三届成都市政协委员。